发布时间:2019-08-02 阅读量:
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院本部卫生间改造项目(二次)(项目编号:19AT0121403546)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,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8月2日 完成评审,最终确定:
第一成交候选人: 安徽皖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第二成交候选人: 安徽大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第三成交候选人: 安徽广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: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,公示截止日期: 2019年8月5日17时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,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。
1、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。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
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(2)被异议人名称;(3)异议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(4)异议事项;(5)相关请求和主张;(6)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;(7)法律依据;(8)异议应当署名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1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(2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(3)对其他供应商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(4)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。
代理机构: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代理机构联系人:孙工
代理机构联系电话:0551-637365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