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:
1.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采购、资产、招标等法律和规定;
2.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、器械、医用耗材的采购、供应、管理工作,组织对新购进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;
3.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设备、器械及耗 材的采购申请,组织专家进行论证,编制全院年度采购计划 并组织实施;
4.负责资产管理、耗材管理、供应的设备耗 材分级考核、捐赠手续办理、器械维护;
5.负责医疗设备 的配置计划、论证、采购和验收等工作;
6.负责医院国有 资产的产权登记、资产清查、产权界定、资产评估及处置等 工作;
7.负责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新进设备的安装调试 等工作;
8.负责工程、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集中采购和招投 标工作的管理、组织和协调;
9.审核相关部门递交的采购 申请和招标参数,对外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和招标文件,依法 依规组织开展评标活动;
10.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委托中介机 构对项目进行代理招标;
11.受理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质疑;
12.组织项目合同的审核、签署、备案登记等管理工作;
13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